客户服务专线
400-966-1756
新闻动态
  •    新闻动态
  • 新闻动态
   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新闻动态 >> 浏览文章
    交通部:2019年开始取消4.5吨及以下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
    浏览次数:4034次 更新时间:2019-07-01 15:40:59
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: 

  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“取消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”的部署要求,深化交通运输“放管服”改革,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,经交通运输部同意,决定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,自2019年1月1日起,对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,暂按以下要求执行: 
      一、自2019年1月1日起,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。 
      二、自2019年1月1日起,对于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,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、驾驶员以“无证经营”和“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,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”为由实施行政处罚
    【首页】  【返回】
    7*24小时电话:13161085566 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财富西环大厦808室
    版权所有:轩辕物流  京ICP备17024507号-1
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